调岗降薪不同意该怎么处理
当单位提出调岗降薪而员工不同意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以下是处理这种情况的步骤和建议:
1. 协商沟通 :
员工应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,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降薪的立场,并尝试达成一致。
沟通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,如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书面通知等。
2. 法律途径 :
如果协商不成,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。
员工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、工资差额以及出具离职证明。
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。
3. 行政和仲裁途径 :
员工可以向公司上级管理人员反映情况。
如果被调岗,员工可以到人社局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。
4. 其他措施 :
员工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。
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5. 继续履行合同 :
如果员工既不同意调岗降薪,又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通常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。
6. 书面形式 :
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,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
请记住,以上步骤和建议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和规定,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例而异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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